更新时间:2023.01.11
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讨;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追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不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人去世了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继承债务,可以全部偿还,也可以偿还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债务一般按遗产清偿。
1.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的,如果能够证明该欠款是死者在与其妻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可以起诉死者的妻子。如果没有遗产可供执行,没有继承遗产的人,他的债务也没有共同债务人,就没有办法解决了。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
借款人去世后,如果这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则配偶有义务偿还。死者的债务应与家庭的债务区分开。如果债务是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借贷并用于家庭生活,则该家庭成员不应在其去世后拒绝偿还他的债务,所有家庭成员应承担全部还清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人去世后没有离开
债务人死亡遗产处理如下: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但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以遗产清偿债务。对于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应当首先用于支付丧葬死者所花费的必要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并对死者生前履行一定照顾责任的人给予适当补偿。无人继承、无人遗赠
债务人死亡能起诉担保人。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保证人被起诉承担了还款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借款人去世后,如果这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则配偶有义务偿还。 死者的债务应与家庭的债务区分开。 如果债务是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借贷并用于家庭生活,则该家庭成员不应在其去世后拒绝偿还他的债务,所有家庭成员应承担全部还清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人去世后没有
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的,配偶应对债务人生前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该债务是死者的个人债务,如果其继承人自愿清偿的,可以由其继承人偿还,否则该债务将无法进行主张。
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只要债权人不知道债务人和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死者的配偶清偿共同债
债务人死后没有遗产的则债务债权关系消灭,但是如果该债务存在其他的共同债务人,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的债务人承担偿还责任,如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遗产债务的范围有:被继承人生前根据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被继承人生前因为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因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等。
债务人死亡且遗产无人继承的处理方式: 1、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如果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遗产管理人就其管理的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进行处理。
债务人死亡能否讨回债务,主要看债务人有无遗产。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