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发生事故首先要报警,交通警察接到报警通知后及时出警,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及时的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对事故嫌疑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 按交通法,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
交警不出责任认定书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交警部门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故意拖延时间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警不给开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不作为。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交警因为案情的原因不能及时制作认定书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9条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逃逸案尚未侦破的,受害人一方有权要求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后10日内做出认定书。因此,受害人一方可及时跟进交警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果到期不出具,你可以到该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 也可以申请复核,方法如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提出复核。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之后,当事人可以对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的建议,一般由原机关对责任认定书进行再次复查核实,一般当事人只有申请复核一次的机会,那么对复核后的结果仍然表示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方式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合理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到期不出具,你可以到该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 也可以申请复核,方法如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