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要起诉离婚要经过下列流程: 一、一般需先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 三、调解; 四、审理; 五、依法裁判。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到法院办理手续。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的,应当到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填写离婚申请表,经该机关审查通过,并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的,可以领取离婚证。
离婚起诉手续去法院办手续。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起诉离婚依法应当到法院办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当事人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立案之后予以审理判决,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办手续。原则上,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外地无法离婚,离婚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当事人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除二人的夫妻关系。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在监禁中,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