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下列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的。 2、借贷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 5、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不是法律问题,属于银行的格式合同,无法修改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①借款种类;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额;④借款利率;⑥借款期限;⑤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⑦保证条款;⑧违约责任;⑨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
合同无效其中可独立存在的条款有效,例如结算条款、解决争议的办法等条款。对于合同无效的,其中部分条款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他部分条款的效力的,其他部分条款仍是有效的条款。
公司借款合同范本应该包括的条款有:借款合同双方的姓名、名称或住所等基本信息;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和还款方式;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等。
贷款合同的基本特征如下: 1、贷款人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 2、借款人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3、贷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 4、借款合同的目标是人民币和外币; 5、签订贷款合同必须提供担保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其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点: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
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当然,如果民间借贷合同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会被法院认定无效;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借款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借款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借款合同;或者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借款合同的等情形。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
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非法贷款活动。贷款人知道借款人借钱进行非法活动,其贷款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资金借贷、信托投资、融资担保、外汇交易等
借款合同担保无效主要有以下类型: 1、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2、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5、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
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贷款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贷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贷款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贷款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