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是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由《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和第五百九十条共同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反诉,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联的罪行,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自诉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成立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由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 (2)反诉的对象必须是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 (3)
合同法117条的规定是关于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因为不可抗力,比如人力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战争等,而造成的损害,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行为人的责任,即不必对该损害承担赔偿或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当然,如果行为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而
第二十八条【回避事由和方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
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原刑事案件中,原告可向被告人提出对自己人身损害的赔
对下列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可以责令其提出一至二名保证人:(一)无力交纳的;(二)未成年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三)不宜收取保证金的其他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1)成文的罪刑法定。①法律主义。这是指只有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规定犯罪和刑罚,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等无权规定犯罪和刑罚,即罪刑法定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等。②禁止习惯法。虽然习惯法体现民意,但因为不成文,缺乏明确性,违反了预测可能性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后,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存在过错,车主都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唯一的例外,就是如果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一方故意碰瓷的,机动车车主这时才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来说,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