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个人担保一般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一般都是为家庭生活所欠的债务。而担保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民事行为,系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与家庭生活并无关系。因此一般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
担保人债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是一方为了共同生活的需要或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而负的债务,目的上是为了家庭更好的生活,可以作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是担保人的担保债务如果不是为
个人担保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个人担保不属于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的收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担保债务的收入未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担保之债配偶一方享受其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以个人名义担保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个人担保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民事行为,是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一般配偶也不会受益,而且担保债务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是一方为了共同生活的需要或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而负的债务,目的上是为了家庭更好的生活,可以作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是担保人的担保债务如果不是为了家庭生活,依旧还是个人债务,独立承担。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除此之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要确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以确定该债务是否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否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担保之债配偶一方享受其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要根据债务欠下的时间、原因、用途等来进行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个人债务。法律规定,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侵权之债不是基于夫妻双方意思所负,所以不可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