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包括: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执行清算方案。
清算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调查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此外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公司的债
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下: 1、因公司解散或者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组; 3、债权人申报债权并登记; 4、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财产变价方案; 5、方案通过后,执行方案; 6、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
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终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建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债权登记,债权人申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公司清算程序为: 1、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相关规定而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
公司清算,一般有七个程序,具体如下: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
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下: 1、公司股东会通过公司解散的决议; 2、成立清算组; 3、登报公告,通知债权人; 4、债权人申报债权; 5、指定清算方案,确定后实施; 6、清算结束后,注销公司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公司因
公司的清算程序: 1、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 3、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
公司清算指公司终止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包括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各自的清算组及程序也不尽相同。 主要程序包括,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