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自诉案件的主体不可以是单位,主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的权益收到侵害都可以成为自诉主体,单位作为刑事案件被告,刑法有明确的规定。通常不可以,被害人。被害人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即被害人依法享有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当权利
刑诉法自诉案件主体包括被害人、被害人的近亲属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
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的主体资格的办法:一般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案件被申请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则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的,则复议机关是被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1、主体条件: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其被告是明确的。 2、具体的诉讼请求。 3、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4、符合法律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如下: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案的立案程序如下:
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主体资格的确定方式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若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下列组织或机关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主体资格: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4、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5、行政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
刑事案件提起自诉的条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