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以下标准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年产值÷耕种季数,附着物补偿费=附着物种类补偿标准×该种类数量,具体按照当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文件执行。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林木补偿费按树木的大小进行补偿,已成材的可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补偿费而发给砍伐费;果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
(一)被征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 (二)鱼苗放养2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2年的,按照放养鱼苗费的3至4倍补偿。 (三)用材林、防护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5%;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按《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方
关于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10〕244号 泰安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泰价费发[2010]210号)
农村田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国家出台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相关政策的普及。首先,征收农村田地应该给予每个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费用,必须要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能降低。其次,征收农村田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是包含空地面积的,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自愿进行交易
在政府府征收土地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中,有苗木花卉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花卉补偿一般要根据花卉的生长阶段、规格特征,以及每亩的合理株数进行补偿。由于花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如果以移裁为主,政府将根据不同季节按苗木价值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