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8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
1、不用。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也必须随同承担担保责任。 2、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1、不用。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也必须随同承担担保责任。 2、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连带责任可以由内部承担。根据有关法律对连带债权内部关系的规定,连带债权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具有相同份额。实际取得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清偿。
公司股东在以下情况下有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可以按以下方法确定承担份额: 1、根据各自的过错来确定; 2、根据原因力进行比较; 3、平均分担赔偿数额; 4、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则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时间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中止、中断、延长。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
连带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当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
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担保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根据合同相关约定,确定责任人; 2、合同未约定担保方式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
担保人连带责任承担多少,一般需按照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份额来承担。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进行追偿。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承担的责任范围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
需要看双方保证范围。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定事由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