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为30天+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事拘捕的条件是: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象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那么就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
罪犯被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被捕人送往拘留所拘留。除不能通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发现不应逮捕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1]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
被刑事拘留的,还只是在公安控制阶段,是否逮捕要检察院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必须放人。 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逮捕。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刑事拘留只是防止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暂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方法,后续不一定会逮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
被刑事逮捕不一定会坐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家属可以聘请律师介入案件,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聘请的律师,依法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并有权向其了解案件情况。同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根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