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8
罪犯若是被判死刑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可以减刑,死刑立即执行不可减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刑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等。
按照规定重大立功减刑的标准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行为人在服刑期间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
认定犯人立功减刑的是:由执行刑罚的机关提请人民法院对减刑进行审查。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犯罪分子可以通过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等方式立功减刑。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等。
犯人立功减刑的依法应由法院来认定。具体程序是应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再由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犯人立功减刑由执行刑罚的机关提请人民法院对减刑进行审查。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
判刑后立功,判处死缓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减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度的
判刑后立功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刑。但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