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购房者与房屋出卖人)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
房子质量存在问题的赔偿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
房屋质量问题一般由开发商来赔偿。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装修质量瑕疵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业主应该保留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如果合同上面没有约定开发商使用的品牌等,还要保留影响购房的宣传册;在装修中也保留好使用的品牌、型号等材料,作为维权的依据。
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可以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
下列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一)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 (二)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三)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二手房质量问题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漏、墙体开裂、地面门窗、房屋结构、水电系统等。
有四种途径:1、协商维修:假设是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要是开发商不积极整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向法院起诉来;2、第三方维修:假设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功,业主可以找第三方自己维修;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协商和解不成,到消费者协会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所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也可以向开发商索取赔偿。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
业主在发现购买的商品住宅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及时向开发企业主张维修责任,由于业主自身怠于行使权利而造成超过保修期限的,将不能得到法律支持。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维修的,要根据该房屋的产权性质来判断。如果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的,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针对不同质量问题,采取正确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第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