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内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在限期内支付的,在责令其按照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额外赔偿劳动者。
根据法律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
拖欠工资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非法用工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公司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拖欠工资的争议算劳动争议。以下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关于拖欠工资的争议有时效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满的,诉讼时效为十五日,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是劳动争议。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发工资义务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如果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就属于违法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拖欠工资的规定如下: 1、单位不得拖欠工资,应当及时按月发放,如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员工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后,经过调查属实的,相关部门责令单位补发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