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
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协议继承是法律规定的三种继承遗产的方式。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以下步骤继承: 1、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 2、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继承人到遗产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转移手续。
房屋的继承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先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放弃继承的方法如下: 1、书面方法,这是基本的方法,放弃继承以书面形式表达,更加谨慎,有利于稳定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 2、口头方式,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分割前,分别或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表示
房屋继承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遗产的继承方式: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有抚养赠与协议的按照抚养赠与协议进行;没有前两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工伤死亡配偶抚恤金的计算方式是: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分配:一般是均等分配,但是有特殊情况,也可以不均等。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
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优先继承的。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时,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否则其作为第二顺位的遗产继承人是不可以优先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财产如下分配: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