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赠与合同终止的事由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终止的事由具体包括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此时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终止条件是: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随时可以终止,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终止,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终止。
赠与合同的终止条件如下: 一、赠与合同被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了。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发生转移后因为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形撤销了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 1、双方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赠与合同的全部义务; 2、赠与合同相对方发生混同,即赠与人与受赠人为同一人; 3、赠与合同的终止的其他情形。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
赠与合同的终止原因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4.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 5.赠与合同尚未公证。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一百九十二条与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基于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或者法定解除权而终止。赠与合同具体终止的条件: (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相当于赠与合同的终止。赠与合同终止的具体事由有: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除可以使用清偿、混同等合同终止的一般事由外,还存在以下三种特殊终止事由: (1)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2)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3)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
赠与合同的终止条件有赠与人与受赠人协商一致解除赠与,或者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具体如下: 1、赠与合同相对方发生混同,即赠与人与受赠人为同一人; 2、双方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赠与合同的全部义务等赠与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由赠与人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