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首先,确定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即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否合理、合法。自知道该行政行为起的六十日内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本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做好基本情况、主要事实等重要信
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之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书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有
行政诉讼申请合议庭回避复议申请的写法: 1、开头要写好申请人的具体信息; 2、写好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3、写好此致人民法院; 4、最后签名并附上日期; 5、其中附上证据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
当事人要对违停的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要写好申请书,收集好证据材料递交给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处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例如对于区交警队做出的违停处罚,当事人也可以向区人民政府或者市交警队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区交警队的上一级是省交警队,则向该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提出,并提交相关的材料。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提出,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格式为: 一、第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说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说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别的组织,应当说明全名、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
要对罚单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的复议申请,并且需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不能提出书面申请的,也可以依法提出口头申请。
群体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