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死罪的执行标准: 1、死罪一般是指可判处死刑的犯罪,刑法规定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针对犯罪分子的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一)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当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具有履行担保义务能力的人。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缓刑期间身份证状态是正常的,还是属于可以正常使用的情况的,只是要出差或者到外地需要使用身份证,需要到本地公安机关或者司法局报备,否则会因违反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而被抓。而且要注意的是,在缓刑期间,户口也不会有问题
缓刑期间仍有权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年后有可能执行,有可能不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死刑复核不一定会改判,不过司法实践中有改判的案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如果是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
缓刑执行期间有对子女的探望权利。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
死刑缓刑执行的罪犯,是需要在监狱进行刑罚改造的。对于判处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该由公安机关将其送达监狱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之前,剩下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可以由看守所去代为执行。
缓刑期间影响政审。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
监外执行一年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