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而一审简易案件是要在三个月以内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二审法院开庭后能够当庭宣判的,应当当庭宣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审理时间。
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只可以申请再审一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仍然认为原生效判决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了,不能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开庭审理的程序如下: 1、书记员查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是否到齐,宣布法庭注意事项; 2、核对案件事实; 3、核对事实后,应允许当事人充分进行辩论和陈述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如下: 1、第一审刑事案件: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2、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的处理:维持原判、直接改判、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能否上诉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了,不能上诉;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
中院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第一,如果是中院审理的一审公诉案件,则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以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对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有附带民事的案件,在经过上一级法院批准后,可延长三个月,还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则要报最高法批准。第二
民事案件中,中级或者高级法院一审的一般是根据诉状涉及的案件金额大小来分的,多少钱以下由基层法院审理,多少钱到多少钱由中级法院审理,多少钱以上由高级法院审理。一般高级法院很少接一审,因为他一审的一上诉就到最高院了,最高院就一个,全国的高院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