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在工伤期间,企业老总没有误工费,但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即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没有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交通
误工费的开始时间是受害人遭受事故的那一天,如果持续误工的,应当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根据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具体的误工时间。因为伤害的程度大小不同,因此误工时间也有所区别。
交通事故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实际减少的工资进行计算;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被害人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被害人对此负有举证义务; 3、前述方法均无法计算的,参照受诉法院
误工费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是从受害人因遭受事故而耽误工作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的,如果持续误工的,应当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根据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具体的误工时间。伤害的程度不同,误工的时间也有所区别。
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恢复情况,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按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一般误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 一、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计算方式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