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1、配偶,即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或妻,已经离婚或者尚未结婚的不是配偶,不享有继承权;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第
第一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一般均等。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均等。且继承人存在特殊困难的,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顺位继承权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指的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现任配偶。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代位继承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进行代位继承,同时也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并能作为公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公婆的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