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后遗产应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配遗产,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代位
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第一顺位继承人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继承人死亡的,其财产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子女或者其他代为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 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或者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养子女。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死亡,那么就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包括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代位继承人可以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可以进行转继承的。转继承一般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那么继子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没有权利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所以继子就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