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继承顺序: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的顺序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相同。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存在,比如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让其适当多分些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可以平等。但经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平等;此外,对生活困难、劳动能力不足的继承人和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分或少分。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
无继承人的法定继承顺序是:如果有遗赠的,归受遗赠人继承;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要经过公告程序后,没有继承人的,才能按照无人继承办理。
一、被继承人财产继承顺序分有遗嘱的、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顺序三种情况进行,具体如下: 1、有遗嘱的,应当优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优先按照协议办理; 3、按法定继承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于兄弟姐
继承财产的法定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分配遗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