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出让土地使用权未到期的,可以提前申请延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与出让人协商延期。
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可以延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与出让人协商延期。
并不存在长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用途具有最长期限。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期,土地使用权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人是可以与出让人协商延期的,协商同意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可以延期。
居住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居住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地所属土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如属于居住用地,房产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七十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房屋土地使用权限是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确定的。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