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员工没有参加社保的或者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则由单位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误工费。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营运车辆被撞人没受伤误工费不可以支付。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没有受伤的,就不存在误工费,但受害人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工伤赔偿社保的赔偿是直接赔给本人的。一般在鉴定结论下来之后,在社保局办理结案手续后,社保局会要求劳动者提供银行账号,将社保局的赔款支付给劳动者。但是有些赔款先行由公司垫付的,也会直接报给公司。
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5项: (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 1、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
女职工产假领取生育津贴而不是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特殊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来支付:以法定货币支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以及一般应当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支付给临时工的工资,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季节性临时用工属于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