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以下条件会构成销售伪劣农药罪: 1、主体条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体条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3、主观条件,犯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条件,犯罪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销售伪劣农药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
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 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生产损失较大; 3、主体为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销售伪劣农药罪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使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
销售假农药罪是指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失去使用效率; 或者生产者。销售者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巨大损失。 犯本条罪,按其情节分别承担下列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为嫌疑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生产损失2万元以上的情况(2)
对于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假种子,或者销售明知是假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1、导致生产经济损失达2万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结果犯。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的处罚,具体如下: 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