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民间借贷中,借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借款利息的利率如果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属于高利贷,对于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应当偿还。
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按照国家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则是高利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
利息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高利贷。如果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而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法律予以保护。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属于高利贷。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为无效利息,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