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
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不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但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由双方协议一方全部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且不得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否则无效。
第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夫妻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第三,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实际存续期间,以自己个人的名义为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所背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而背负的债务一般情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离婚可以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等等。
个人债务包括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民法典规定,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所以债务履行的期限一般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约定的,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到最后一日后,可以认定债务到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规定,以夫妻名义所负或者以一方名义所负,但事后经对方追认,或者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个人所负非法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的共同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共同债务进行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