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城镇居民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政策包括: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农村非农户口不可以申请建房子,农村的土地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只有本集体内的村民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非本村机体内户口的人员是不可能申请到宅基地的。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规定的内容如下: 1、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综合性房地产的房地产登记; 2、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不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资料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去办理; 3、违法用地无法确认登记的; 4、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
农村宅基地新规如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是农业户口的专属建房用地,农民的户口迁出农村,就意味着不再属于村集体。 自然不在有资格享有村集体的宅基地。即便是子女户口迁出,待自己成年有固定的居住场所,也不在享有农村宅基地的继承资格。
农村一户两处宅基地的,在其面积都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其中一处宅基地有可能被村集体依法收回。根据法律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1、向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可以直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
农村户口人员若没有宅基地的,可以向村集体户口进行申请,经批准后即可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有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相关事项,应当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才享有的一项物权。使用权人可依法将其出让给本集体成员。若该块土地因国家征收而产生补偿款的,当然归属于现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而户内人口由于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情况,往往处于流变之中。在部分年长家庭成员死亡后,由于该户尚存,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原则上此时并不存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不管是不是农村户口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
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