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一般不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的范围。但当该通知书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以就此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起诉。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当事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在进行行政复议的期间,行政机关所作出逇行政行为是有效的,其仍然可以予以执行;但是具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则除外。
对行政行为不服,向其上级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行政相对人)与被申请人(做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的确定行政复议的原则: 1、全面审查原则:合法性和合理性 2、不适用调解原则:(行政复议后不能调解,终止判定) 3、不停止执行原则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中没有打击报复罪,与此相对应的犯罪有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立案标准:本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证人。证人的亲友本不是本罪的对象,但是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报复证人,可按本罪处理。
强征强拆的投诉方式: 一、行政复议。拆迁决定属于行政行为,对于错误的强征强拆,可以通过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是自收到强拆决定60日以内,不要错过期限。 二、行政诉讼。经过行政复议后,上一级机关维持强拆决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