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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用刑事诉讼法的特殊途径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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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八、怎样认定传播性病罪? 《决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 (一)本罪属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必须实施了卖淫、嫖娼的行为。至于实际是否已造成他人染上性病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通过其他方式(如通奸等)将性病传播给他人的,不构成本罪。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 1、明曾到医院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惩性病的; 2、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3、通过其他能够证明被告人是“明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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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艾滋病传播途径犯法怎么处理?
    艾滋病传播途径犯法怎么处理?

    艾滋病不属于急性传染病,所以行为人实施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后,是可以到看守所执行处罚的。

    2020.03.22 256
  • 刑法中传播性病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传播性病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2020.01.02 95
  • 传播性病罪的刑事责任是怎么样的?
    传播性病罪的刑事责任是怎么样的?

    我国《刑法》中对于传播性病罪所规定的刑事处罚条款包括: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20.02.07 102
专业问答
  • 因性传播性病的犯罪有什么特殊的处罚?

    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实际上是否已造成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

    2023-09-09 15,340
  • 传播淫秽物品的传播途径

    属于,传播淫秽物品属于犯罪行为。这里的传播是指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传播淫秽物品治安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传播淫秽

    2021-12-21 15,340
  • 是传播性病罪还是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因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2021-12-01 15,340
  • 什么是传播性病罪如何证明传播性病罪的证据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

    2023-01-3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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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播性病罪立案标准 00:58
    传播性病罪立案标准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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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累犯是什么意思 01:10
    特殊累犯是什么意思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特殊累犯不同于一般累犯。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国家规定的特定之罪,并且已经受过刑罚处罚,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国家对于特殊累犯的打击程度要高于一般累犯的打击程度。特殊累犯,要求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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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救济途径,具体如下: 1、行政复议。一般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4,209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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