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挂名股东能不承担责任的方式如下:挂名股东可与实际出资人签署免责协议,避免承担责任。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挂名股东在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应按照其名义上出资份额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一起偿还。这是由于婚姻关系就是一种经济和人身结合的共同体关系,夫妻双方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荣共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是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就属于一般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
包工头无资质所承担的责任,有以下这些: 1、包工头无资质建房的,要承担出现工程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2、承包人欠付工程款,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3、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
挂名法人要有以下情况才能不承担责任: 1、挂名法人代表有约定协议免责的,可以依法免责; 2、公司作为民法上一个独立的实体,以自有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人代表只是对外代表公司,所有民事上的责任都是由公司来承担,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当然,自己有过
分居财产还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因为夫妻双方分居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那么在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如何处理进行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如果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房屋已经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可以主张要求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协商房屋具体的处理方式。如果双方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由法院根据财产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的时候,首先由双方协议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就只能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加上对方名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分割要看房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房屋登记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会影响最后的分割结果,因为这两种共有方式的法律基础并不相同。在共同共有中,夫妻双方不分份额的对整个共有的房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因此在离婚
婚前财产没做公证,离婚的时候也不需要进行分割。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6条的规定,一方
摩托车事故责任划分后的赔偿情况,具体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
婚前付首付的房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时,该房屋仍然为一方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剩余的贷款仍然为其个人债务。但是
1、婚前一方按揭的,离婚时,通常归持证这一方所有。 2、婚后按揭还贷,如果是共有权证,无论谁得房,都要给对方一半的房屋补偿款。 3、婚后按揭还贷,但是房本写在一人名下,那通常会倾向于继续判归持证一方所有,另一方拿补偿款。 4、只有合同,还没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权分割。如果双方约定有赠与的份额,也就是双方按份共有,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就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房屋。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