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办理离婚当天不可以领离婚证。 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办理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证丢了可以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不以是否具有离婚证为必要条件,但是必须出示无配偶的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本人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需要补办结婚证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只要求起诉一方有结婚证即可。如果是没领结婚证的不存在婚姻关系,领不了离婚证。
领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必须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领结婚证时还需要满足所有的领证条件,且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3张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和离婚证(再婚者需要带),按照民政局一定的流程办理。
结婚证本人不去是不可以办理的。原因如下: 1、领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共同亲自持所需证件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领取结婚证需要当事人表示自愿,不是本人亲自去的话,名证据工作人员很难认定双方
未领结婚证,不需要离婚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未领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离婚证丢了可以领结婚证,但需要出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补办离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离婚证的,
没有离婚证,但是有其它能够证明没有配偶的材料,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比如生效的离婚判决,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