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区、城镇社区落户;省外居民取得居住证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居民在落户地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遗嘱继承是不适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
财产继承应按下列标准适用法律: 1、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继承; 2、如果没有协议但有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 3、如果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
海南人才落户,由拟落户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分局)办理,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椰城警民通”进行办理,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民生”子板块,选择“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服务,选择“人才落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落户类别,身份识别检测,上传材料图片,
进行代位继承的方法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
代位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继承开始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继承人之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制度。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说孙子女辈代替父母辈继承祖辈的遗产。
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继承可以选择性继承,继承人可以选择部分财产的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丧失继承权一般是由于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情况。
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派出所就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名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