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符合下列的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
商品房预售是可以退的,但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条件的可以直接退。如果是因为卖房人违约行为或欺诈行为等原因想要退房可以直接主张解除合同。如果是自身的原因想要退房,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售房合同一经签订,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自签订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
房屋预售,又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预付款,并在未来一定日期内拥有现有房屋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其本质是房屋期货交易,只是房屋期货合约。与成品房的交易已成为中国商品房市场的两种主要房屋销售形式。房屋预售是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转预售行为合法。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常见的预售房纠纷有: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纠纷;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进行单方变更的纠纷;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引起的纠纷;交付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的纠纷等。
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如下: 1、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房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2、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如下: 1、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房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2、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有以下这些: 一、受理,开发企业提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 三、许可。 四、公示。
预售合同不能办房产证。因为办理房产证是需要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的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的原件的。如果房屋测绘报告是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某市房地产的登记申请书,新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