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补偿的计算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或者自身存在《劳动合同法》第 38、39条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如果在解除合同之前,员工工作每满一年的话,用人单位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的赔偿金。如果是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话,就按照一年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