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的权利义务是: 一、赠与人有交付赠与标的物、瑕疵担保等义务; 二、受赠人主要请求交付赠与标的物等权利。如果赠与合同有赠与义务的,受赠人还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的当事人拥的权利义务有: 一、赠与人有交付赠与标的物、瑕疵担保等义务; 二、受赠人主要请求交付赠与标的物等权利。如果赠与合同有赠与义务的,受赠人还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 (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保管人验收仓储物的义务;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向存货人给付仓单的义务;储存和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存货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对仓储物性质的说明义务;支付仓储费的义务。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等等
债务人享有下列合法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权等权利。但是行使抗辩权,必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而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必须是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
居间合同中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有:居间人有向订约双方当事人据实介绍情况的义务;居间人有按照约定取得报酬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委托人有向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义务;承担擅自变更取消委托指示造成居间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赠与人有赠与财产的权利、任意撤销权,转移赠与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贷款人的权利分别有: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要求还款的权利;法律其他规定等。贷款人的义务分别有: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法
合同当事人权利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受领给付权;在发生有可能损害合同权利的情形下,合同权利人有保全合同权利的权利。合同当事人义务有:给付义务;原给付义务与次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表职责; 3、
贷款人的义务有: 1、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2、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3、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4、按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5、以及承担因过错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