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补充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2、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 3、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主合同解除后,补充合同如果是基于主合同的内容,并不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解除,补充协议会随之失效,因此不需要解除。具体应根据实际的情形进行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
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是否有效应按以下情形区分: 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2、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 3、补充协议内容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一、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补充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2、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 3、不能独立履行
一、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补充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2、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 3、不能独立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补充合同的效力是: 1、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2、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
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包括了: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要使这三类合同有效,相关权利人必须进行追认。而法律规定的追认方式,就包括了明示和默示这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相关权利人
合同上手写补充是否有效,视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是双方共同协商的条款,是有效的。但是手写部分应该在合同签订时在双方见证的情况下填写后签字,手写部分在双方各自持有的合同文本上都有,且处于落款的上方。如手写部分是对打印部分的修改、解释,在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