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准生证已经废除。目前我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且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四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
婚前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需要当事人双方的个人信息证明和户口本,需要当事人双方签订个人财产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哪一些财产是属于那一个人的财产)以及一些其他的需要的材料。
建档立卡户的证明材料是指贫困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确实为贫困户。通常贫困证明由村、街道办事处开具,然后再往上一级进行认证,最后由民政局开具证明。申请某类有财政补贴的贷款,通常会需要用到贫困证明,因此建档立卡以后,就可以精准地资助对象。
离婚起诉书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本人身份证、户籍登记簿等基本身份证明材料; 2、当事人本人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3、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离婚起诉书需要的证明材料。
追讨赡养费证明材料如下: 1、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包括户口簿、村委会证明或能够证明赡养关系的有关法律文书等; 2、月经济收入金额及证明; 3、要求变更费用费用金额,应提供预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除上述证据外,应当根据诉讼请
可以成为分居证据的材料: 1、自己租住在外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要对方承认,最好有律师等人的见证; 3、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邮寄方式,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
结婚需要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
老人公证遗嘱的,需要以下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公证的文书; 3.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死亡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与死亡者关系的证明信; 2、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尸体火化证明等; 3、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死亡者户口的证明; 4、被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5、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