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
刑事诉讼规定逮捕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
当事人是由于实体法上的权益发生纠纷,或与特定的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而进入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了需要询问当事人的情况。
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
自诉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诉的权利;2、有权申请撤诉或者自行解决;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至自诉的案件,除可能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案件外,不适用调解。原因是这些案件也侵犯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因此自诉人自身的和
(一)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二)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
自诉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诉; 2、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 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原告的举证权和辩论权; 5、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6、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
刑事诉讼中抗诉的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
刑事诉讼代理人只可以在法律允许,以及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那么是不可以进行擅自活动的。刑事诉讼代理人一般可以调查收集证据,并将收集的证据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刑事诉讼代理人还有权利可以查看一些案件的资料,
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普通一审刑事案件由初级法院管辖,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的。 2、除读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