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0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以上,且价格低于规定最低价格的60%;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损失价值超过20万元或植被严重损害的;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由以下要件构成的: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行为人也能适用缓刑,前提是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 1、本罪客体上侵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可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而该罪的量刑则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立案标准认定: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四种。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主要有: 1、登记原则;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原则; 3、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等其他原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征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方面表现为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
我国《刑法》中对于非法征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