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
不算。增配房是国家或单位为了解决居住困难问题,分配给人员的房屋,增配不是福利房,假如是原来配置的房屋拆迁,那么才能够享受福利分房。单位分配的房产叫做福利分房,它所需支付的房款要比建筑和维修成本低,因此称之为福利。所谓福利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
单位福利房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不分割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于《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都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司法实务中的认识也未统一,出现同案不同判决的差异。目前主要有二种观点,一种认为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理由是:买方已在婚前通过按揭的方式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
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
福利分房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平分。属于婚前财产的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个人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如何分配,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以及一方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都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离婚以后,这套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因为市场的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就应该属于“自然的
实际上,在离婚时只有一套夫妻共同房产的话,也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首先,双方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取得这项房产的所有权,同时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财产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其次,双方还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无偿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父母的意思表示,应以赠与发生时为准,实践中存在离婚诉讼中,一方父母当庭表示系对其子女赠与的情形,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贈与时有明确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