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作品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 1、用户著作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2、网络作品专有权和用户的利用权难以平衡。 网络著作权是指网络环境下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它是以传统的著作
行为人购买盗版书的行为是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的,但是对一般个人购买盗版图书阅读是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因为个人购买盗版书的行为没有对著作权人造成损害,所以只能对卖盗版书的人进行处罚。
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主体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客体是作品。
运用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都是著作权美术作品,另外在作品著作权登记中,绘画、书法、 logo、漫画都是常见的美术作品。
共同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享受的规定是根据我国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的所有人是:汇编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该权利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作者著作权发表权保护截止于作者死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法全文的内容主要如下:《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单位能成为著作权的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