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是: 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
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方面有: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5、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不能让一方净身出户。因为法律支持的净身出户条件比较严格,所以对净身出户没有直接规定,婚姻中无过错方有权要
在下列情况下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1、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2、一方有重婚行为; 3、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 4、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5、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构成离婚精神损害过错方的侵权责任要件有四,缺一不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有法定性、救济性、惩罚性。 1.法定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可以请求赔偿的事由,均是法律规定的。 2.救济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救济的功能,这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通过赔偿,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填补,受侵害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 (1)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 (2)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的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 (3)时间上的要求,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需要收集下列证据: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委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与他人同居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提出的程序是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议不成的,无过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