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法律分析不是。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二者有着某种承接关系,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①性质不同;②目的不同;③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有的区别: 1、性质不同: (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 (2)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
行政处罚不属于民事制裁,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民事制裁是国家对于违反民事法规的违法当事人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
关于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规定: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通过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等方式来强制当事人执行。
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执法机关可以对特定的人行使该权力,强制措施的存在就是为了预防、制止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对人采取无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期限一般是二年,从违法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如果行政机关在二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则不能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给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危害后果的,则追究时效期限是五年。
1、调查。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审核。在
一般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先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予以立案的,然后及时进行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再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最后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如果不予立案的,则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在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或接到报案后,先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然后进行调查取证;再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后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般行政处罚是没有污点的。 行政处罚是没有案底的,它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受过行政处罚,虽然没有案底,但是会被记录有过处罚。不过对于下一代子女,政审是没有影响的,会留有案底的属于刑事处罚。 为了有效管理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并且使犯罪人员的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发现了违法行为或接到报案;然后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如果决定立案的,再依法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最后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予以执行。
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人依法使其负担一定的行政责任的强制措施。特点是管理事项的多样性、广泛性;制裁手段的强制性;程序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