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失业人员持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登记证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社保机构与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
主动辞职的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应征服兵役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新就业的;移居境外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
1、首先失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 2、失业人员所在的单位和本人都必须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达1年的时间; 3、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的需求; 4、失业的原因必须得是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也就是说失业人员自己并不愿
领取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法律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解读:在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二)非因本人
领取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自己缴。《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法律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一般是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方面的待遇,但是不可以继续缴养老保险。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而且不是本人意愿中断的,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领取失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档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所,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义务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到期终止的。
领取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
失业保险金不可以补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