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有以下规定: 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
惩罚性赔偿的增加赔偿金额一般是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此时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如果另有规定的,则依照相关的规定。
如果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性裁员的补偿金,则是根据工作时间来给的,通常是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如果劳动者的工资超过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性裁员补偿职工: 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给1个月相当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多少年就发给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的月平均工资,
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