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1、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而仲裁案件,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 2、仲裁采取一裁
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
《仲裁法》是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员的工作内容: 1、接受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2、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与事实有关的调查;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处理方案;
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 1、在机构设置上,仲裁委员会没有按照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在县、市、市辖区按行政区划分别设立的专门机构; 2、从案件范围来看,仲裁涉及绝大多数民事和经济领域,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 在管辖权上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裁明下事项: (一)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
仲裁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后,并自愿将其争议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一种解决方式。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承担的比例。或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也可以由胜诉方承担仲裁费用。
超裁即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请求事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