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3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超过五十万元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超过六个月,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受伤的,一般不适用工伤。如果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受伤,且符合法定的情形,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算工伤。
以下要件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
第一、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 该错误的产生是当事人的内心意思缺陷,不是其他原因。 第二、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 误解的对象是合同内容,是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因此使当事人订立了合同。 第三、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本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管理经济合同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产;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行为; (三)个人或者单位可以构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行为人对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被诈骗,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危害后果,不是抱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
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的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是,根据有关规定: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的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应由法院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