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9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2)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3)向3人以上行贿的;
由监察委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立案侦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由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案标准: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正当性;本罪客观方面主要是利用影响力,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案标准是: (一)受贿数额达到3万元的; (二)受贿数额达到1万元: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是指利用影响力,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案标准: 1、受贿数额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存在多次索贿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或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由监察委立案侦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由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
有以下行为就达到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例有:甘肃白银市安监局原局长李砚田贪污受贿被判16年案;安徽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受贿1700余万被诉案;浙江台州国土局路桥分局原副局长受贿被判11年案等。
有案底的影响有:可能对生活、工作造成不好的影响,有些企业或者是单位不接受有案底的员工,同时对政审或者是征兵也会有不利影响。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案条件: 1、犯罪数额为1万元≤数额<3万元,并且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5、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